義井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單位:
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新修訂的《陽泉市城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16年9月5日印發的《陽泉市城區防汛應急預案》(城政辦發〔2016〕42號)同時廢止。
陽泉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29日
陽泉市城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應急救援機制,做好全區水旱災害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少因水旱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編制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堅持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1.3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應對工作。
2 全區防汛抗旱指揮體系
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在陽泉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我區的防汛抗旱工作。
2.1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指 揮 長:常務副區長和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區長。
副指揮長:區應急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住建局主要負責人,區人武部副部長、區消防大隊大隊長。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教育局、區工信局、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旅局、區衛體局、區應急局、區商務局、區中小企業中心、區融媒體中心、區人武部、區消防大隊、市交警支隊二大隊、國網陽泉市平坦供電公司、義井鎮政府、上站街道辦事處、下站街道辦事處、北大街街道辦事處、南山路街道辦事處、義井街道辦事處、坡底街道辦事處。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 區防辦),辦公室設在區應急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住建局主要負責人兼任。區防指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3。
2.2 分級應對
符合一級、二級響應條件的水旱災害由區防指指揮長組織搶險救援;符合三級、四級響應條件的水旱災害由區防指副指揮長按照各自職責組織搶險救援。區級應急響應啟動條件見附件5。
跨行政區域的水旱災害搶險救援工作,由上一級防總和防指組織協調有關工作。
2.3 現場指揮部
根據洪澇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設立現場指揮部。區現場指揮部設置如下:
指 揮 長:常務副區長和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區長。
副指揮長:區應急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住建局主要負責人,區人武部副部長、區消防大隊大隊長,災害發生地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組、搶險救援組、技術組、人員安置組、物資供應組、后勤保障組、醫學救護組、社會穩定組和宣傳報道組等9個工作組。根據現場情況,指揮長可調整各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2.3.1 綜合組
組長:區應急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義井鎮、各街道辦事處。
職責:收集、匯總、上報災情和搶險救援動態信息,承辦文秘會務工作,協調、服務、督辦工作落實,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2 搶險救援組
組長:區應急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住建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區應急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住建局、區人武部、區消防大隊、區防汛應急突擊隊、社會救援隊伍,義井鎮、各街道辦事處。
職責:擬定搶險救援方案,調動應急力量,組織搶險救援,協調指導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組織災情巡查。
2.3.3 技術組
組長: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住建局、區自然資源局。
技術組下設專家組。
職責:提供水情、地質災害信息,指導周邊劃定危險區域,分析災情趨勢,提出搶險救援建議。
2.3.4 人員安置組
組長:災害發生地鄉鎮(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應急局、區發改局、區商務局,義井鎮、各街道辦事處。
職責:設定避難場所和撤離路線,做好災民轉移、安置,安撫、撫恤傷亡人員及家屬,處理其他有關善后工作。
2.3.5 物資供應組
組長:區應急局、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區發改局、區工信局、區應急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義井鎮、各街道辦事處。
職責:調撥、征用搶險救援所需物資、設備、裝備、車輛等。
2.3.6 后勤保障組
組長:災害發生地鄉鎮(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義井鎮、各街道辦事處,國網陽泉市平坦供電公司。
職責:救援現場所需電力、照明、裝備、油料等物資保障,后勤服務保障,隊伍和裝備場地保障。
2.3.7 醫學救護組
組長:區衛體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區衛體局,義井鎮、各街道辦事處。
職責:負責災區傷員救治和醫療衛生保障,調派區級醫療資源指導援助,災害區域和人員安置點的衛生防疫。
2.3.8 社會穩定組
組長: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成員單位:區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隊二大隊。
職責:負責災害發生地交通管制、疏導,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物資以及破壞防洪設施等違法犯罪活動,做好安置點的治安維護。
2.3.9 宣傳報道組
組長: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融媒體中心。
職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開展新聞報道,新聞發布,引導輿論。
2.4 應急力量
防汛抗旱應急力量以消防救援隊伍為主力,防汛搶險救援隊伍、抗旱服務隊為專業力量,駐區部隊為突擊力量,民兵、預備役部隊及其他社會救援隊伍為協同力量,企事業單位職工、當地群眾為輔助力量。
3 風險防控
區防指督促指導區、鄉鎮(街道辦事處)及有關單位及時公示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從思想、組織、工程、預案、隊伍、物資、通信等方面提早做好準備。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等部門要對水旱災害風險進行辨識、監測監控、定期檢查,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導河水流向、保護堤岸等工程;全面調查山洪可能誘發山體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隱患點,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逐項整改;組織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防范化解水旱災害風險。
4 監測、預警
4.1 監測
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交管部門要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站點,明確監測項目,主要對災害性天氣、雨水情、工情、險情、墑情、農情、災情等進行監測預測。
4.2 預警
4.2.1 降雨預警
區防辦加強與市氣象、水文部門聯系,對城區災害性天氣進行監測預報,及時對暴雨、重要降雨過程進行預警,并將結果報送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當預報即將發生暴雨、強降雨時,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組織會商,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應急準備,落實應急措施。
4.2.2 水利工程預警
當河流、湖泊出現警戒水位或水庫超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將工程設施運行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出現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區域預警,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并通報屬地鄉鎮(街道辦事處)做好人員轉移和搶險準備。
4.2.3 山洪災害預警
山洪災害易發區利用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群測群防體系,落實預警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和報訊。每個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和相關單位要落實信號發送員,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報警,并報告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時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4.2.4 洪水預警
當河流發生洪水時,區防指各部門應收集動態災情,及時向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區防指協調上級水利部門對水位、流量等信息和洪水走勢進行實時監測,跟蹤分析河流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會商,確定洪水預警區域和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預警。
4.2.5 城市內澇預警
當氣象部門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區住建局及時明確內澇災害預警區域,并會同屬地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置警示標志,做好防洪排澇準備工作。
4.2.6 干旱預警
干旱發生后,依據作物受旱面積和因旱造成臨時性飲水困難人數,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時組織會商,發布相應級別的干旱預警,采取措施,啟動應急響應。
5 應急處置和救援
5.1 信息報送
洪澇災害發生時,監測單位、巡查人員要立即向區人民政府和區農業農村局、區應急管理局(防辦)報告;干旱災害發生時,有關單位按職責及規定逐級報送信息。
5.2 信息處置
區防辦接到水旱災害信息后,立即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會商,分析研判水旱災害趨勢,研究應對措施,按照職責和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5.3 先期處置
水旱災害發生后,災害發生地鄉鎮(街道辦事處)按照本級預案視情啟動應急響應,立即采取措施,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當災害符合一定條件時,由區指揮長、副指揮長主持會商,成員單位和災害發生地鄉鎮(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及有關部門參加,分析水旱災害趨勢,提出防范重點和建議,安排部署搶險救援工作。
5.4 區級響應
區級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4個等級。水旱災害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防汛抗旱區級響應。區級應急響應啟動條件見附件5。
5.4.1 四級響應
符合四級響應條件時,由區防辦主任啟動四級響應,視情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發生地,指導協調相關工作。
5.4.2 三級響應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區防辦主任向指揮長報告,由區防辦主任啟動三級響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區防指及時指導鄉鎮(街道辦事處)做好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發生地,協調指導搶險救援工作。
(3)視情協調增派救援力量,調撥應急搶險救援物資、裝備。
(4)密切監測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變化,各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5)區防辦隨時掌握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5.4.3 二級響應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區防辦主任向指揮長報告,由指揮長啟動二級響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區防辦通知副指揮長、成員單位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
(2)指揮長到達現場后,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及其工作組,接管指揮權,開展災情會商,了解先期救災工作,分析研判災害形勢,研究制定搶險救援方案,指揮各組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3)區防辦按照現場指揮部要求,協調增派應急力量,調撥搶險救援物資、裝備等。
(4)相關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做好交通、通信、測繪、電力等應急保障工作。
(5)加強氣象服務,根據現場指揮部要求提供精準天氣預報。
(6)區現場指揮部協調市及區級媒體加強搶險救援宣傳報道,統一發布災情、救援等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7)按照上級工作組指導意見,落實相應工作。
(8)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及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
5.4.4 一級響應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區防指指揮長向區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建議總指揮啟動一級響應。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基礎上,落實上級工作組指導意見,全力組織搶險救援。必要時請求上級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5.4.5 響應調整
根據水旱災情發展趨勢,經區防指或區防辦會商,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4.6 響應結束
洪澇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旱災得到緩解,二級、一級響應由區現場指揮部指揮長宣布響應結束;四級、三級響應由區防辦主任決定響應結束。
6 后期處置
6.1 調查評估
區防辦和災害發生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水旱災害應對工作進行分析,對水旱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應急處置進行調查評估,調查評估報告報送區人民政府。評估報告內容包括災害類型、災害發生過程和規模、成因、人員傷亡、災害損失及應急響應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6.2 資金保障
區財政局負責支付區防指組織水旱災害搶險救援、緊急醫學救援、調查評估等工作費用。
6.3 工作總結
應急響應結束后,區防辦要及時對水旱災害應急響應過程中的協調指揮、組織實施、預案執行等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水旱災害影響范圍、造成損失和應吸取的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7 恢復與重建
恢復與重建工作由區人民政府組織。災害發生地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做好受災地區群眾生活供給、救災物資供應、醫療衛生服務、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工程修復等重建工作。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后,區防辦應當及時歸還緊急防汛期、緊急抗旱期征用的物資、設備、交通工具等;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8 附則
8.1 宣傳、培訓和演練
區防辦及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報刊、網絡、廣播、電視等媒體加強防汛抗旱搶險救援知識宣傳,提高公眾防災減災能力。要落實定期培訓制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防汛抗旱管理人員培訓。
8.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16年9月5日印發的《陽泉市城區防汛應急預案》(城政辦發〔2016〕42號)廢止。
8.3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應急局負責解釋。
附件: 1. 區級防汛應急響應流程圖
2. 區級抗旱應急響應流程圖
3.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
4. 干旱災害分級及預警措施
5. 水旱災害區級應急響應啟動條件
附件:附件.docx |
附件:關于陽泉市城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通知的解讀.jpg |